我们在过去几个星期思想寻求主引导的几个步骤。我们应该在平时就不断操练“常常祷告”与“培育属灵品德”,并且在面对抉择时,殷勤地“搜集资料”,让我们可以更周全地考虑问题;“查看神的律法”,确保我们不违背神指示的清楚原则;最后“运用智慧”:通过以敬畏神的心态来看待各项可行的选择,预先设想可能需要处理的问题,与咨询一些成熟的属灵长辈,来帮助我们做出最妥当的选择。
这些步骤会帮助我们从几个选项(options)当中,挑选出最妥善的选择。假设我们按照这些步骤去做之后,仍然有超过一个看来可行的选项,并且我们觉得难以取舍,怎么办?今天就介绍最后两个步骤:
常常祷告--->培育五个属灵品德--->搜集 资料--->查看神的律法--->运用 智慧--->自由选择(从剩余的选项中)--->信靠与交托主
(六)自由选择(Freedom to Choose)
我们在面对重要选择的时候,或许会认定只有一个选择才是“正确”、符合“神的旨意”。看重自己所做的决定是否合神心意,是很好的。只不过这样的想法,或许会把神的意念缩小到人的思维与逻辑范围里面。因为按照我们的思想,或许会认为“神的旨意”只等同于某一个特定的选项;我们的责任是找出究竟哪一个选项才是“神的旨意”。
但是,神的意念超过我们的意念(赛55:8-9),因此我们如果认真查看神的律法、删除掉所有违背神心意的选项后,剩下的都可能符合神的旨意。这就如我们一开始用的“路径”(path)与“栏杆”(railings)的比方一样:在“栏杆”(律法)的范围以内的“路径”上,几个人可以各选择不同的行走方式一样。就如对某个家庭来说,他们考虑许多因素后,决定搬家,而另一个家庭在同样情况下决定不搬家;他们的决定都可能符合神的旨意。
(七)信靠与交托主
这最后一步似乎很明显,但却是许多人面对挣扎的。你有没有试过在做了某个决定后,一直问自己:“我刚才这样做,对吗?”我们可以回到这系列一开始提到的基督徒品德(Christian Virtues),因为信心的对象是一位全能全知的神,因此确知“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;人岂能明白自己的路呢?”(箴20:24)然后,以谦卑的态度,像雅各劝告我们的话,说:“主若愿意,我们就可以活着,也可以作这事,或作那事。”(雅4:15)既然按照符合圣经的原则做了决定,就把这件事放心交在神的手中,相信神会按照祂最美的旨意成全。
愿主帮助我们,按照这些步骤,来寻求神在我们每天生活中带领我们。
这些步骤会帮助我们从几个选项(options)当中,挑选出最妥善的选择。假设我们按照这些步骤去做之后,仍然有超过一个看来可行的选项,并且我们觉得难以取舍,怎么办?今天就介绍最后两个步骤:
常常祷告--->培育五个属灵品德--->搜集 资料--->查看神的律法--->运用 智慧--->自由选择(从剩余的选项中)--->信靠与交托主
(六)自由选择(Freedom to Choose)
我们在面对重要选择的时候,或许会认定只有一个选择才是“正确”、符合“神的旨意”。看重自己所做的决定是否合神心意,是很好的。只不过这样的想法,或许会把神的意念缩小到人的思维与逻辑范围里面。因为按照我们的思想,或许会认为“神的旨意”只等同于某一个特定的选项;我们的责任是找出究竟哪一个选项才是“神的旨意”。
但是,神的意念超过我们的意念(赛55:8-9),因此我们如果认真查看神的律法、删除掉所有违背神心意的选项后,剩下的都可能符合神的旨意。这就如我们一开始用的“路径”(path)与“栏杆”(railings)的比方一样:在“栏杆”(律法)的范围以内的“路径”上,几个人可以各选择不同的行走方式一样。就如对某个家庭来说,他们考虑许多因素后,决定搬家,而另一个家庭在同样情况下决定不搬家;他们的决定都可能符合神的旨意。
(七)信靠与交托主
这最后一步似乎很明显,但却是许多人面对挣扎的。你有没有试过在做了某个决定后,一直问自己:“我刚才这样做,对吗?”我们可以回到这系列一开始提到的基督徒品德(Christian Virtues),因为信心的对象是一位全能全知的神,因此确知“人的脚步为耶和华所定;人岂能明白自己的路呢?”(箴20:24)然后,以谦卑的态度,像雅各劝告我们的话,说:“主若愿意,我们就可以活着,也可以作这事,或作那事。”(雅4:15)既然按照符合圣经的原则做了决定,就把这件事放心交在神的手中,相信神会按照祂最美的旨意成全。
愿主帮助我们,按照这些步骤,来寻求神在我们每天生活中带领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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